医保知识
作者: 杜欣
    目前,公司员工基本上都已领到社保卡,但大家对社保卡的办理、使用及报销的相关规定还不太了解,下面给大家做一简单介绍。

    一、参保手续
    1、需要参保人员配合办理的手续并不多,主要是两个:一是登记个人的有关信息,身份证号码需填写18位号码,以便输入信息系统;二是个人要按规定填写表格,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人员怎样确定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2-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应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二、医保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的比例为基数缴费,单位扣缴10%(含1%大额互助),个人扣缴2%+3元(大额互助)。个人缴费及企业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位员工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建立一个专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用于员工支付医疗费用,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拨付,使用方法同一般存折,但只能用于取钱。

    三、指定医院
    所谓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四、报销比例
    在指定医院和所有A类医院看病,每年累计到1800元以后,才可以看病时少交钱。
    1、在职职工看病有1800元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超过1800元以上的按70%报销。住院另有一个1800元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按所住院的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
    2、报销上限是门诊2万,住院根据病不同上限也不同。

附:2010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